智財權保護工作職掌
智財權保護工作執掌
為持續宣導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章,各執行項目如下:
實施策略 | 執行項目 |
行政督導 | 1.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 |
2.強化智慧財產權諮詢窗口功能,建立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專區 | |
課程規劃 | 1.開設智慧財產權相關議題通識課程 |
2.教師將「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及「使用正版教科書」之文字加註於教學計畫表,並於學期初明確告知學生,且適時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 | |
教育推廣 | 1.充實校內智慧財產權宣導網頁資料,並妥適運用智慧局相關宣導網頁 |
2.善用智慧局提供之智慧財產權題庫及國內觸法受罰案例,規劃有效宣導方式,提供校內師生參考運用,加強師生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 |
3.舉辦相關課程及宣導活動以提昇教師及行政人員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 |
4.參閱智慧局編印之「校園著作權百寶箱」,提供師生有關著作權合理之使用範圍及資訊 | |
5.鼓勵校內社團、系學會等相關單位辦理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活動 | |
6.邀請智慧財產局「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到校協助宣導 | |
7.將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及禁止不法影印或類似警語列入學生手冊或學生在校資訊,並於新生訓練時宣導周知 | |
影印管理 | 1.於校內提供影印服務區域於明顯處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文字,及不得不法影印警語 |
2.與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應將遏止不法影印納入採購契約規範 | |
3.要求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單位,訂定影印服務規則並列入不得不法影印之規定 | |
4.針對進行不法影印教科書之學生建全輔導機制,並將情節嚴重、屢次未改進者列入學生獎懲規定議處 | |
5.辦理或協助建置制度化的二手書平台,或以其它有效替代方案,協助學生購置或取得教科書 | |
6.於學期結束前或選課前,先提供下一學期所需書目及大綱,以利學生透過二手書平台等機制取得教科書 | |
7.訂定具體方案或措施協助弱勢學生購置教科書;並由圖書館購置教科書,提供學生借閱 | |
網路管理 | 1.將校園網路使用規範納入校規,該規範至少須含括教學區與學校宿舍區 |
2.落實執行網路(包含臺灣學術網路及學校與民間網路服務業者簽約使用之網路)侵害智慧財產權等事件之處理方式,並說明其相關獎懲辦法 | |
3.依據校園網路狀況,落實管理教學區與學校宿舍區之網路流量每日傳輸上限 | |
4.檢討並強化網路異常流量管理與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 |
5.系所辦公室和電腦教室之公用電腦設備上標示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文字 | |
6.強化資訊安全人員與建立校園資訊安全監控相關之處理機制 | |
7.落實執行自行訂定之相關防範措施,杜絕校園P2P、BT軟體的侵權行為 | |
8.落實妥善處理疑似侵權之事件,並知會校園網路使用者等相關人員 | |
9.落實執行校園伺服器管理辦法 | |
10.定期檢視公用電腦設備及各項專案電腦設備(主機伺服器、電腦教室、行政電腦…等公務用電腦設備)是否被安裝不法軟體,並提供相關檢舉信箱接受通報檢舉案件 | |
11.定期檢視校園採購軟體之授權資料,公告學校「授權電腦軟體目錄」 | |
12.考量狀況適當編列預算,採購合法軟體供校內教職員生使用 | |
13.鼓勵及推廣學生使用自由軟體,培植國內軟體開發人才,鼓勵參加創意公用授權 | |
14.檢討並強化自訂之「臺灣學術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 | |
15.對於疑似侵害智慧財產權之主機,應視不同之程度與狀況採取必要作為,並進行相關宣導措施及留下有關之處理與宣導紀錄 | |
16.若發生疑似侵害智慧財產權之網路行為,校內教學區、行政區及宿舍區,應以正式管道通知相關管理單位進行處理 | |
輔導評鑑 | 將校內有關智慧財產權之自我考核,納入自我評鑑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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