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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事件通報宣導

一、為確保本校各單位發生資通安全事件時,確實依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即時通報及應變,降低資通安全事件對本校各單位業務之衝擊影響,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本校資訊安全管理制度辦理。

二、本校所有人員及委外廠商若發現疑似資通安全事件時,皆有即時通報之責任,並應依本校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後續應變處理事務,提供相關紀錄或資料。

三、資訊安全事件通報作業流程

  1. 疑似資通安全事件發生時,發現人員應於知悉事件一小時內,通知本校「資通安全事件通報窗口」 圖書資訊處系統網路組 【02-2257-6167 #1236、1483】,並告知直屬單位主管。
  2.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窗口應依「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完成資通安全事件等級判斷,並至「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台」通報登錄資通安全事件細節、影響等級、支援申請等資訊,並確認本次事件權責單位。
  3. 本校自行發現之資通安全事件,權責單位應填具「資通安全事件報告單」針對事件說明解決辦法等處理經過,送交圖書資訊處系統網路組列管。
  4. 接獲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台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則依「臺灣學術網路各級學校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程序」之相關流程進行通報。

四、緊急應變與處理

  1. 在通報的同時,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例如中斷網路連線、停止服務等。
  2. 針對不同的事件等級,應在指定時間內(如72小時或36小時)完成復原或損害管制。

參考資料網站:

  1. 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台
  2.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資安事件通報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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