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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權宣導】請使用正版教學用書,勿使用非法電子書或於社群平臺轉貼境外疑似侵權網站網址供他人連結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5日臺教高(一)字第1100146415號函辦理。

二、請使用正版教學用書,勿至社群平台貼文尋求電子書PDF檔,或轉貼(分享)境外疑似侵權網站網址供他人連結。

三、下載盜版檔案或轉傳或網路分享或紙本輸出均有侵權之虞。

【請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勿侵害他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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