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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權宣導】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加強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

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加強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案,請同學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一、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0年9月1日智著字第11060003450號函辦理。

二、 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請參閱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ipo.gov.tw/,取得路徑為:首頁/著作權/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前開宣導資料連結於校內智財專區網站(頁)專區(https://li100.chihlee.edu.tw/p/404-1005-55640.php?Lang=zh-tw),請各單位辦理相關活動時多加利用。

三、 檢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公函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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